问题 | 工伤单位不给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一、工伤单位不给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规定的时间不报工伤,职工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应该如何准备 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应该如下准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 三、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形: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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