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后如何合法获得补偿 |
释义 |
一、拆迁房产后如何合法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的项目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对方 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三、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2.拆迁补偿协议内容范围: (1)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3)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3.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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