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的办案经费谁出 |
释义 | 一、公安局的办案经费谁出 公安局的办案经费依法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让受害人或者企业承担,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警察法》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和地方的财政预算。《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严禁收取“办案费”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报案单位和当事人索要“办案费”,不准截留缴获的赃款作办案经费或其他经费,不准搞“办案提成”;不准以任何名目向报案公民、单位或当事人索要钱物。 二、公安局办案的流程 公安局办案流程是: 1.受理案件。 2.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3.侦查。 4.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三、公安局一般多久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认定处理,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立案,可以去问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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