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负担起诉费用我国诉讼费用分担细则解读 |
释义 | 一、谁负担起诉费用我国诉讼费用分担细则解读 1.败诉人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 3.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 4.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负担; 5.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 6.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不交会立案吗 诉讼费不交不会立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三、起诉费用一般需要多少钱 起诉费用一般需要几百元到几千元。去法院诉讼按照相关规定是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诉讼费用的,申请诉讼的人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财产保护的,还要有担保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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