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择适当的法律管辖区来处理债务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选择适当的法律管辖区来处理债务问题 发生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管辖法院可以协商确定吗 法院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如下,只需要满足之一即可: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 三、法院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 法律网提醒您,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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