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工伤时间规定 |
释义 | 一、鉴定工伤时间规定 鉴定工伤时间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者职工依法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鉴定;若单位不按时去申请的,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去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鉴定工伤后结果怎么查 法律网提醒,鉴定工伤后结果查询如下: 1.一般而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如果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的,可以联系社保局查询。 3.如果是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的工伤鉴定,直接联系鉴定机构查询。 三、劳动局鉴定工伤需带什么材料 劳动局鉴定工伤需带如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7.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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