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条款 |
释义 | 一、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8.单位用工; 9.个人家人用工; 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 二、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 三、无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在过错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网提醒您,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要件仍由赔偿权利人证明,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过错的,加害人否认,应证明自己无过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加害人主张损害是由是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所致时,应负责举证。加害人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的,才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