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伤残鉴定申请书;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病历本; 4.就诊记录; 5.手术记录; 6.检查检验材料; 7.需要的其它材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加害人承担。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一条 [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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