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认定
法律援助直到目前,关于退休年龄,作为国家层面的规定而言,一直在以(国发〔1978〕104号)(即《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准。
一般情况下,男干部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在答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时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何谓干部?何谓工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好区分,大家也都认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两个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的词汇已经很难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区分和认定,《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干部: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2、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工人: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收入为生的劳动者(多指体力劳动者)。《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对为我们区分干部和工人身份提供了依据,但毕竟不是法律概念。
为此,很多地方在制定或出台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时,不再以干部和工人进行区分,而是代之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区分,管理和技术岗位和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并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明确管理和技术岗位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生产和工勤服务岗位男60岁退休,女50岁退休。
比如《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且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女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以及虽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但连续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退休。管理技术岗位与生产工勤岗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岗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条规定了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在管理(技术)岗位办理退养、下岗、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并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办理退休。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现仍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
作为更高层级的规定,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参考: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做出新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定,以便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退休年龄认定不再有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