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枪支的犯罪地方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持有枪支的犯罪地方有哪些
持有枪支的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二、持有枪支构成犯罪的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持有枪支构成犯罪法院判刑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