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可以做施工吗
法律援助一、设计单位可以做施工吗
设计单位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条件下,确实可以承接并执行工程施工。
1.这主要依据于《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2.设计单位在拥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前提下,不仅限于设计领域,还能全面参与并主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环节,实现设计与施工的有机结合。
二、设计单位施工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设计单位若要参与施工,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1.设计单位需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这是参与施工活动的基本前提。
2.设计单位需确保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施工部分的责任与义务,或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设计单位还需严格遵守《建筑法》中关于施工总承包和分包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特别地,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随意转包或分包。
三、工程挂靠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工程挂靠行为明确属于违法行为。
1.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工程挂靠的实质是借用资质,这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可能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
3.无论是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还是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挂靠,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1)工程挂靠协议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不存在部分有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2)对于存在挂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