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一、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既遂的构成要件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需要,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等实施紧急征用,是补充战时迅速组建扩建部队,提高部队的机动和运输等后勤保障能力,保证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既遂会被刑拘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一般需要持续14日。刑事拘留的最短期限为三日,如果案件确实简单的话,也可以低于三日。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主要针对的是复杂而且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