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毒品制造毒品罪有哪些情形
法律援助一、什么是毒品制造毒品罪有哪些情形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制造毒品罪有的情形是:
1.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如将罂粟制成鸦片。
2.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如去除海洛因中所含的不纯物。
3.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
4.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馏水,使之成为注射液。
5.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二、制造毒品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制造毒品罪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制造毒品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具有毒品犯罪行为的,无论该犯罪行为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都会构成犯罪,所以毒品犯罪一般是行为犯。法律网提醒您,行为犯有时被称为单纯行为犯,但完全不应该承认单纯行为犯的概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