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决定吗
法律援助一、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决定吗
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通常不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若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听证会的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在听证会后,行政机关应当基于听证会的记录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是当场做出决定。
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流程
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要求;
2.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在听证过程中,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三、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处罚仅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而广义的行政处罚则还包括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2.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遵循处罚公正原则,即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确保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3.行政处罚的处罚对象通常为经营户或法人单位,处罚手段包括限期整改、缴纳罚款等。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若当事人对处罚的合理性提出异议,行政机关应组织相应的听证会,并基于听证会的记录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