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赃物的鉴定标准
法律援助一、盗窃罪赃物的鉴定标准
1.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
2.既有证据价值,也有经济价值。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 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 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立案流程什么走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立案的流程如下:
1.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予决定,告知报案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