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文字作品指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著作权法文字作品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文字作品是指以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文字作品除了这几种类型外,还包括专著、商品说明书、专利说明书等作品。这些文章无论以手写、打字、印刷、计算机终端屏幕显示或其他形式存在,都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作品著作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申请著作权变更登记材料
1、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变更证明文件
(1)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2)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明文件
(4)登记证书
申请人应当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查询结果
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著作权人的概念
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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