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法律援助一、有哪些情形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一般来说,只要有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根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合同解除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解除后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除合同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解除合同的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