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伤残鉴定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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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交伤残鉴定哪些内容   1、损害程度判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判定或称伤情判定。
       2、伤残程度判定
    包含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损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联系判定
    指损害与疾病的联系判定。
       4、医疗纠纷司法判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差错,若有,与患者逝世或残疾之间的联系。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答疑
    网友提问: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交伤残鉴定哪些内容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交伤残鉴定包括损害程度判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判定或称伤情判定。还有伤残程度判定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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