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职务侵占案件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职务侵占案件的立案程序是: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三、职务侵占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定罪的证据如下:
1.能证明犯罪行为人涉嫌职务侵占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
2.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3.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4.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5.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