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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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般手头都有些财产,可能是动产,也有可能是不动产,有时候大家会需要抵押这些财产,那么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动产抵押登记程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动产抵押登记程序


    

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资料。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
    

3、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4、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二、动产包括哪些


    

1、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比如飞机、船舶、汽车、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企业产品、材料等。
    

2、法律一般以列举的方法界定不动产,而不动产以外的物,则解释为动产。
    

3、在法律上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1)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2)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三、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 等。
    

3、耐久性。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的相关知识,准备动产抵押资料,向动产抵押机关申请办理,动产抵押办理机关核查后当场盖章,最后归档备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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