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
法律援助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两年到五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分类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以下分类:
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前提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前提:
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2.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3.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