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筑工程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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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型建筑工程怎么界定
大型工程一般都构成一个非常复杂的大系统,这个系统不仅内部结构复杂,而且外部联系广泛,常具有如下特征:
1、工程系统是由多个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子系统(子工程)有机结合的整体。要使系统效益全面发挥,必须全部完成各子工程和相应的配套工程,有时甚至还涉及到系统外一些工程。
2、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许多后果,影响深远重大,稍有疏忽,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但这些后果、影响往往又是可以预测和估价的。
3、由于工程规模庞大,一般来说工程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相对来说效益也比较大。但另一方面,工程对政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也很大,这一方面与小型工程相比有质的变化,工程系统往往不只是一个自然的物理系统,而是一个物理系统和事理系统的综合体。
4、由于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复杂、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所以,与小型工程相比,工程建设风险大,而且非常集中,这使决策的难度和压力大大增加。
二、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
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学科的重要分支,从广义上讲,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应属于同一意义上的概念。因此,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与土木工程的基本属性大体一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
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大型建筑工程的界定的时候,只要根据其相对应的法律标准就可以进行认定了,所以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大型建筑工程怎么界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大型工程一般都构成一个非常复杂的大系统,这个系统不仅内部结构复杂,而且外部联系广泛,常具有如下特征:
1、工程系统是由多个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子系统(子工程)有机结合的整体。要使系统效益全面发挥,必须全部完成各子工程和相应的配套工程,有时甚至还涉及到系统外一些工程。
2、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许多后果,影响深远重大,稍有疏忽,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但这些后果、影响往往又是可以预测和估价的。
3、由于工程规模庞大,一般来说工程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相对来说效益也比较大。但另一方面,工程对政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也很大,这一方面与小型工程相比有质的变化,工程系统往往不只是一个自然的物理系统,而是一个物理系统和事理系统的综合体。
4、由于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复杂、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所以,与小型工程相比,工程建设风险大,而且非常集中,这使决策的难度和压力大大增加。
二、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
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学科的重要分支,从广义上讲,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应属于同一意义上的概念。因此,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与土木工程的基本属性大体一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
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进行大型建筑工程的界定的时候,只要根据其相对应的法律标准就可以进行认定了,所以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大型建筑工程怎么界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