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1.    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诉案件中,交管部门均未向当事人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及理由。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事故认定书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会制作出来,而需要检验鉴定的通常也不会超过二十八日,特殊情况需上级机关批准最长是六十八日内。
    对于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审查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对审查程序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事故责任书会在10日内完成,若当事人对审查过程有不认同的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议异议。若您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欢迎您登录法律网咨询我们的律师。
    
相关文章!
  • 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判什么刑

    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醉驾致死无谅解书一

  • 酒后肇事逃逸交警处理流程

    酒后肇事逃逸交警的处理流程一般是由当事人立即停车后保护好现场向警方报案,等待交警到现场勘查制作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酒后肇事

  • 啤酒酒驾多长时间能开车

    啤酒酒驾要六个月后才能开车,初次酒驾的会被扣驾驶证十二分,并暂扣六个月。酒驾处罚一般是没有案底记录的,但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