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决定书和立案回执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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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决定书和立案回执一样吗
本质上相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也就是所谓的立案回执单。有些法院图省事,只有一张诉讼费缴纳票据,这个票据不能证明案件已经受理,可以拿着票据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开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
2、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立案告知书的作用
告诉你案件已经受理,3个月内,最长6个月内要结案。
立案告知书是指受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发放; 立案告知书是一种司法文书,作用在于告知相关当事人“已经立案”。 凭此文书,可以知道立案时间,可以认为是一种凭证。
三、立案决定书可以撤销吗
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立案决定书和立案回执一样吗的相关知识,立案决定书和立案回执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想要立案必须要先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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