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

法律援助

    对于那些小型企业来说,是有相应的优惠的,例如说税收的优惠,贷款的优惠,那么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的话,应该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即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司如下:
    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形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自申请之日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根据各个地域国税局的规定,正常是7-15个工作日,最长时间为40日。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只有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才能够认定为小微企业,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