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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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想要举行听证需要当事人提前申请,并且还要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告,那么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行政许可听证后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行政许可听证什么时候申请

依申请的听证,即行政机关应公民或组织的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许可不仅涉及到申请人的利益,而且也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内组织听证。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的相关知识,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主要是通知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指定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员就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拓展阅读
    
  •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有哪些
  • 行政许可听证是什么
  •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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