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审判期限是多久
法律援助一、简易程序审判期限是多久
简易程序审判期限是三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民事纠纷简易程序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纠纷简易程序流程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3.开庭审理;
4.宣判与送达。
三、民事纠纷诉讼期限
民事纠纷诉讼期限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