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多久
法律援助一、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多久
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6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二、民间借贷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民间借贷法院立案后根据法院通知的时间开庭,具体时间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民间借贷的审理时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或者六个月,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时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
1.起诉书: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供,没有也可以;
3.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民间借贷纠纷的,有接待协议的带上协议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法律网提醒您,没有协议的,有收据或者欠条的,带上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