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后多久列入失信
法律援助一、被执行后多久列入失信
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到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二、被执行后列入失信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被执行后列入失信的后果
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后果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
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
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