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授权委托书收费标准
法律援助一、公证处委托书多少钱
公证处委托书多少钱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第三十三条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二、公证处公证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
(二)审查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三、公证处属于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证处授权委托书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想必大家也都听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古今中外大抵如此。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只有收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才能维持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