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援助一、劳务关系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务关系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受伤后应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雇佣关系确定责任承担。
二、劳务关系受到伤害怎么赔偿
劳务关系受到伤害的赔偿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劳务关系受到伤害怎么处理
如果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受到伤害,处理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如果是造成他人伤害的,则一般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来承担侵权责任,但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其次,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中受伤,雇主(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