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申请追加被告
法律援助一、民事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申请追加被告
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二、诉讼中被告有哪些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中被告的权利如下: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三、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
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是从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计算。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追加被告。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可以主动申请加入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