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有哪些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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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有哪些不同点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二、集资诈骗罪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点是:
    1.诈骗手段特殊;
    2.行为具有特殊性;
    3.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普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条件
    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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