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怎样去判
法律援助一、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怎样去判
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下去判: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二、欠条应当具备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个人借条格式范文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欠条官司开庭后什么时候能作出判决
一般欠条纠纷的诉讼开庭之后可以作出判决的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