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礼金和彩礼怎么分配
法律援助一、离婚后女方礼金和彩礼怎么分配
离婚后女方礼金和彩礼的分配方式是: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一般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后女方礼金和彩礼退还协议怎么写
1.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2.当事人是自愿退还彩礼和礼金的意思表示;
3.退还礼金和彩礼的理由;
4.具体需要退还彩礼和礼金的数额;
5.退还彩礼和礼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离婚后女方礼金和彩礼拒绝归还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吗
拒绝归还彩礼和礼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具有履行能力而拒绝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的,涉嫌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承载了法定的责任义务,当事人应当执行判决书所判决裁定的责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